存款证明
【业务简介】
指根据在本行开立对公存款账户的客户申请,本行为其出具证明某一时点存款余额的《单位存款证明书》。
【适用对象】
主要用于企业向接受方提供在我行的存款情况。适用于在我行开立账户的对公企业。
【业务特点】
经办行直接受理,业务办理便捷迅速。
【办理条件】
提供申请文件;
在我行开立对公账户。
【注意事项】
存款信息必须为据实出具,不得出具虚假或不真实的存款信息。
资信证明
【业务简介】
根据在本行开立对公存款账户的客户申请,本行为其出具截至某一时点账户状况的《资信证明书》。账户状况包括账户是否正常、有无透支行为、客户执行银行结算纪律情况等。
【适用对象】
主要用于企业在经济活动中,根据合作方要求提供其在我行的结算纪律等情况。适用于在我行开立账户的对公企业。
【业务特点】
我行标准文本由经办行直接受理,非标准文本由有权审批机构审核、出具。
【办理条件】
提供申请文件;
在我行开立对公账户。
【注意事项】
存款信息必须 为据实出具,不得出具虚假或不真实的存款信息。
询证函
【业务简介】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询证请求,本行依据有关规定向其出具询证证实相符或不符的证明。
【适用对象】
主要用于企业在经济活动中,根据合作方或某些机构要求,证实企业在我行的某些资金往来情况。适用于在我行开立账户的对公企业。
【业务特点】
经办行直接受理。
【办理条件】
提供申请文件;
确在我行开立对公账户。
【注意事项】
据实证实,不得出具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