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集合理财产品托管

    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是指由合格的证券公司发起,通过私募的方式向公众群体定额募集,由证券公司作为计划管理人负责对集合资产进行投资运作,由具备资格的托管银行实行第三方托管的集合理财产品。具体的托管业务是指由我行作为托管人,依据法律法规和托管协议规定,履行安全保管证券公司客户资产、办理证券公司客户资产名下资金清算和证券交收、监督证券公司投资运作等职责的一项银行中间业务。

 

    资产托管机构办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托管业务,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安全保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
    (二)执行证券公司的投资或者清算指令,并负责办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运营中的资金往来;
    (三)监督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经营运作,发现证券公司的投资或清算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或者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应当要求改正;未能改正的,应当拒绝执行,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四)出具资产托管报告;
    (五)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


    目前我行已与多家券商合作开展该项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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