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资产管理产品服务(原理财产品服务)进行公示的通知
2020年10月10日

尊敬的客户:

  根据《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的规定,我行拟对关于资产管理产品服务(原理财产品服务)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公示期为2020年10月10日——2021年1月10日,自2021年1月11日起开始实施。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与我行各营业网点联系。


  特此公示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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