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的规定,我行拟对关于资产管理产品服务(原理财产品服务)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公示期为2020年10月10日——2021年1月10日,自2021年1月11日起开始实施。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与我行各营业网点联系。
特此公示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