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版机构合格投资者认定功能上线的公告
2021年08月19日

尊敬的客户:

  为进一步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自2021年8月19日起,我行新版“机构合格投资者认定”功能上线,原通过声明方式进行的“机构合格投资者认定”结果将不再有效,原持有产品不受影响。对公客户在认购我行对公私募理财及私募资产管理产品前,需要按照新版要求进行“机构合格投资者认定”,认定渠道为中国民生银行各营业网点、企业网银。贵司应确保在“机构合格投资者认定”中提供的所有资料及信息均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如有疑问,请垂询我行客服95568。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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