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机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上线的公告
2021年02月26日

尊敬的客户:

  为进一步落实监管政策,自2021年2月26日起,我行尚未进行风险评估的对公客户需要进行“机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并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购买适配产品。本次“机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涉及产品范围为对公结构性存款、对公理财产品,评估渠道为中国民生银行各营业网点、企业网银、现金盈。贵司应确保调查中提供的所有资料及信息均为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如有疑问,请垂询我行客服95568。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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