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国家发改委令2014年第1号)的规定,我行拟对部分交易银行业务的服务内容、服务价格等的调整进行公示,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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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为2022年12月6日——2023年3月6日,自2023年3月7日起开始实施。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与我行各营业网点联系,或致电95568,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特此公示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