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常见问答
2024年11月01日

  1.浮动利率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与全国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偏离达到什么幅度时,借款人可与银行重新约定加点值?具体怎么调整呢?

  答:2024年11月1日起,以上一季度全国新发放房贷平均利率所对应的加点值(对应的加点值=上一季度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该季度5年期以上LPR均值)加30BP为门槛值,若您的存量房贷的加点值高于门槛值,您可通过我行手机银行或贷款经办行申请调整利率加点值。调整后的加点值不低于上季度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加30BP,且不低于调整时所在地区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加点下限(如有)。

  例如,中国人民银行官网公布的2024年第三季度全国新发放个人房贷加权平均利率为3.33%,当季5年期以上LPR均值为3.85%,则对应的加点值为3.33%-3.85%=-52BP,则调整门槛为-52BP+30BP=-22BP。如某区域当前未设置房贷利率下限,则该地区所有加点值高于-22BP的存量房贷借款人可向我行申请,将加点值调整至-22BP。考虑到我行已于2024年10月25日批量调整时绝大多数借款人的加点值已经批量调整至-30BP,2024年第四季度绝大多数借款人无需申请调整加点值。

  2.怎么查询人民银行发布的上季度全国新发放房贷平均利率?

  答:您可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官网“利率政策”栏目项下子栏目查看。当前中国人民银行已公布2024年第三季度全国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加权平均利率,后续每年1月、4月、7月、10月末公布上一季度全国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加权平均利率。

  3.各月公布的5年期以上LPR值怎么查询?上季度公布的5年期LPR平均值怎么计算?

  答:您可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官网“利率政策”栏目,查询各月公布的5年期以上LPR值。您可取该季度内3个月公布的5年期以上LPR进行算数平均(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2位)。

  例如,某季度内3个月的5年期以上LPR分别为3.85%、3.6%、3.6%,则该季度公布的5年期以上LPR平均值为3.68%(=(3.85%+3.6%+3.6%)/3)。

  4.当前借款合同约定以每12个月为一个周期调整利率,是否可以缩短这个调整的周期?什么时候可以申请调整?在哪申请?

  答:可以的。我行正在进行系统功能的优化升级,将不晚于2024年11月15日开始受理重定价周期调整申请,届时您可通过我行手机银行“贷款-我的贷款-贷款服务-重定价周期调整”栏目,或线下向贷款经办行申请办理。

  5.可以怎么调整定价周期?重定价周期调整后,以后的贷款利率将怎么变化?

  答:您可以选择按3个月、按6个月、按12个月这三种方式中的一种进行重定价。

  如您的房贷原重定价日是每年1月1日,重定价周期调整为6个月的,则调整后的重定价日为每年1月1日和7月1日;重定价周期调整为3个月的,则调整后的重定价日为每年1月1日、4月1日、7月1日和10月1日。

  如您的房贷原重定价日是贷款发放日的,则调整后的重定价日为贷款发放日加重定价周期后相对应的日期。例如,如您的贷款原重定价日是2月15日,重定价周期调整为3个月,您的重定价日将调整为2月15日、5月15日、8月15日、11月15日。

  在每一个重定价日,您的贷款利率会随重定价日前一自然日对应期限LPR的变化而变化。

  6.最多可以申请多少次重定价周期调整?

  答:在贷款存续期(即贷款结清前),每笔房贷仅有一次调整重定价周期的机会,重定价周期调整成功后,不支持多次申请调整。

  7.重定价周期越短越好吗?

  答:不一定越短越合适,在贷款利率下行周期内,重定价周期越短,可越快享受新调低的LPR;反之,在贷款利率上行周期内,重定价周期越短,将更快执行新调高的LPR。因贷款结清前,只能有一次调整重定价周期的机会,所以建议您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慎重选择。

  8.固定利率贷款和以贷款基准利率为定价基准的贷款可以调整加点值或重定价周期吗?

  答:可以的。对于固定利率和以贷款基准利率为定价基准的存量房贷,需客户先主动向我行申请转成以LPR为定价基准的浮动利率贷款,以最近一个月LPR转换为加点形式,加点值等于原合同利率水平与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LPR的差值,然后再按照现行规则进行利率加点值或重定价周期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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