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认定标准及证明材料清单
2024年01月1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公告2017年第14号)、《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细则》(银发〔2017〕278号)等规定,现制定《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认定标准及证明材料清单》,以协助境外来华人员判断其税收居民身份。

  一、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认定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个人,为中国税收居民。

  以上“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纳税年度”。

  二、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材料

  根据《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细则》等相关规定,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材料是指下列由中国政府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之一:

  (一)税务部门向个人出具的《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见附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三)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四)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

  (五)个人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证明材料,如护照记载的出入境记录等。

  (六)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附件: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