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中国民生银行客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降低居民消费信贷成本,助力释放居民消费潜力,我行认真落实《关于印发<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财金〔2025〕80号)相关要求,依法合规推进个人消费贷款贴息工作,现就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财政贴息执行期与范围
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间,个人客户使用我行发放的个人消费贷款(不含信用卡业务,下同)中实际用于消费,且我行可通过贷款发放账户等识别借款人相关消费交易信息的部分,可按规定享受贴息政策。
贴息范围包括使用我行个人消费贷款的单笔5万元以下消费,以及单笔5万元及以上的家用汽车、养老生育、教育培训、文化旅游、家居家装、电子产品、健康医疗等重点领域消费。
二、财政贴息标准
年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且最高不超过贷款合同利率的50%。贴息计算基数为个人客户在财政贴息执行期内使用我行个人消费贷款支付的符合条件的消费汇总金额。对于单笔5万元及以上的消费,以5万元消费额度为上限进行贴息。
财政贴息政策执行期内,每位个人客户在我行可享受的全部个人消费贷款累计贴息上限为3000元,其中在我行可享受单笔5万元以下的个人消费贷款累计贴息上限为1000元。
三、财政贴息规则
(一)贴息协议签署
为有效识别符合贴息条件的消费交易信息,个人客户需授权我行获取贷款发放账户交易信息,个人客户可在民生银行手机银行APP签署《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协议》,授权我行识别、审核贷款发放账户消费交易信息,明确财政贴息项下相关权利义务。
前述协议的签署不影响客户正常申请、使用个人消费贷款,但如不签署则无法享受本财政贴息政策。
(二)消费交易识别
我行通过系统识别或人工审核方式对授权账户的交易信息进行识别,对于个人客户使用贷款资金的消费交易认定符合财政贴息要求的,按照规定予以贴息。
(三)贴息贷款计息及结息
我行将按照政策规定的贴息比例、贴息上限每日计算贴息金额,在收取贷款利息时直接扣减累计的财政贴息资金。如已贴息的个人消费贷款后续未经财政部门审核通过,我行有权追回已向个人客户支付的贴息资金。具体贴息贷款计息及结息规则以协议约定为准。
四、温馨提示
在办理个人消费贷款贴息业务过程中,我行不收取任何费用。为最大限度保障客户财产和信息安全,防范不法分子以办理个人消费贷款贴息为由实施诈骗活动,切勿轻信我行官方渠道以外人员的电话和短信。
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行的支持!如有疑问,可详询贷款经办行或拨打95568客服热线。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