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我行将对单位营业执照注销或吊销状态、且连续超过一年未发生任何收付活动且未欠我行债务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予以销户或清理。
请有上述情况的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开户行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我行将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后,分批对符合条件的账户开展销户或清理处理。
如有任何疑问,敬请咨询开户网点或拨打我行客户服务热线95568。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