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银行个人网上银行服务协议

  本协议构成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银行”)与使用网上银行的个人客户(下称“客户”)之间的合同,个人客户向银行申请使用网上银行服务并获得银行同意时,本协议即自动成立并生效。

    一、定义

    1、网上银行:指银行运营的通过互联网向客户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的特别系统,客户通过互联网与其连接,可获得相应的金融服务。

    2、数字证书:指银行或特定的认证机构为客户制作颁发的、用于网上银行识别客户身份的工具,适用于银行指定的服务类别。

    3、动态令牌:指银行或特定的认证机构为客户制作颁发的、用于产生动态口令的工具。

    4、安全工具:指客户在申请个人网上银行服务时选择的包括数字证书、动态令牌、密码等的识别客户身份方式的统称。    

    5、客户指令:指客户以数据电文形式向网上银行发出的意思表示,包括但不限于要求银行提供或取消网上银行服务的具体要约、承诺、请求或确认。

    6、密码:指银行用以识别客户身份、指令等而要求客户提供的代码或口令。 包括登录密码、交易密码、动态密码等多个种类,具体业务中使用的密码类别以银行要求为准。动态密码包括但不限于短信验证码、动态口令,短信验证码指在某些网上银行业务中,银行通过95568客服号码以手机短信息方式发送到客户指定手机的特定代码;动态口令是指基于银行或特定的认证机构为客户制作颁发的动态令牌工具产生的特定代码。

    7、网上银行账户:指经客户申请且经银行同意,可按本协议使用一项或多项网上银行服务的账户。

    8、对外转账:指客户在网上银行账户足额条件下,向银行发出支付指令,实现从网上银行账户向其他账户的资金划转。

    9、网上支付:指客户在网上银行账户足额的条件下,通过第三方基础交易平台间接向银行发出支付指令,实现定向支付至基础交易对手的与基础交易金额匹配的资金划转。

    10、基础交易:指客户划转资金的原因,例如客户使用电子支付功能是由于网上购物的基础交易。客户使用对外转帐和网上支付,银行均不审查基础交易,但客户在使用网上银行支付时,银行尽可能提供与基础交易关联的查询便利。

    二、网上银行服务

   1、网上银行服务仅提供给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客户确保本人符合此条件,且对授权他人使用银行本协议下服务承担责任。

   2、对于网上银行各项已有或新增服务功能,银行有权自主决定随时主动提供或经客户向银行申请批准后予以提供。

   3、客户有权指定已有银行账户作为网上银行账户,其开通、中止或终止可通过:

   (1)银行指定营业网点办理;

   (2)使用银行要求的安全工具,通过个人网上银行办理; 

   4、银行根据客户申请安全工具的不同,为客户提供相应的网上银行服务。

   5、客户保证按照银行要求正确填写《中国民生银行个人网上银行服务申请表》相关资料,并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6、客户知悉并同意,客户使用银行网上银行服务功能时,银行识别客户身份的依据为:密码或数字证书+密码适用于,不同业务使用的密码类别以银行规定为准;不同业务使用的识别客户身份的依据以银行规定的为准。

   7、客户在《中国民生银行个人网上银行服务申请表》中所指定的手机号码、邮箱,将用于在申请/维护网上银行过程中,接收银行通过95568发送的证书标示名、证书授权码等重要安全信息,客户应确保预留本人手机及邮箱,并保证信息准确、无误。

   8、缴费服务:网上银行为客户提供公共事业费缴纳服务,不同地区可选择的缴费项目不尽相同。

   9、客户同意,银行根据客户通过网上银行发出的指令,实时执行前述指令,将指令发出银行所能控制的银行系统即为银行完成本协议约定的对外转账及电子支付服务。

   10、客户知悉使用网上银行服务,存在网上银行密码和/或数字证书、动态令牌保管不善,被他人盗用的风险。

   11、客户保证不将数字证书存储设备、动态令牌用于其他用途。

   12、客户有权查询网上账户两年内使用网上银行的交易记录。

   13、对产生网上银行服务差错的原因,可归咎于证书或令牌认证机构的,由客户与认证机构双方解决,银行应协助双方沟通。

   14、客户知悉并同意,由于技术原因,银行无法确保系统不间断无差错运行,但银行出于网上银行系统维护升级的需要而停止运行网上银行时,应提前三个工作日通过网站公告,由于银行无法控制的原因发生的网上银行系统停运,银行将在发生停止运营后三日内通过网站公告。

   15、客户对银行服务有疑问、意见或建议可拨打银行服务电话95568,或登录银行网站咨询、投诉。

    三、凭证和签章

    1、客户知悉并同意,银行网上银行系统存储的与服务相关的数据电文是客户使用网上银行服务情况的有效书面证明。

    2、客户使用密码或数字证书+密码的行为,即视同中国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客户签章行为,经网上银行验证通过后即构成客户可靠的电子签名,表明了客户认可其中交易内容。

   3、客户知悉并同意银行网上银行业务无需验证网上银行账户对应的客户持有的存折或银行卡等债权凭证,无需验证客户持有的存折或银行卡项下交易密码即可汇划网上银行账户资金。

    四、数据电文

    1、网上银行与客户之间经互联网传输的数据电文(包括但不限于客户指令、交易信息等),为双方认同的书面证据,但双方另有约定的情况除外。

    2、如银行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银行有权不认可或不执行数据电文表达的客户指令:

    (1)银行有充足的理由怀疑数据信息或客户指令的真实性;

    (2)银行执行客户指令将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

    (3)客户发出的数据电文表达的格式、内容、操作权限等不符合银行要求;

    (4)网上银行账户中的余额或账户状态不足以完成客户指令(上述情况下银行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对数据电文表达的客户指令不予执行或给予部分执行);

    (5)客户违反本协议或双方已订立的其他协议或合同的;

    (6)双方特别约定的其他情况。

    3、客户指令一经发出,除银行允许情况外,不得要求撤销。

    五、保密与知识产权

    银行应根据《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因履行本协议而知悉的客户个人信息和所发生的业务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客户许可,银行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提供或许可第三人使用客户个人信息。但是依法应向有权机关披露的情形,或银行为完善网上银行系统,必须向相关外包商服务商提供的除外。

    六、其他权利和责任

   1、银行应及时正确处理客户指令。

   2、客户应妥善保管数字证书及(或)密码,以保护客户网上账户和相关信息、财产的安全。

   3、客户密码或数字证书遗失、泄露或被第三人盗用,客户应立即拨打客户服务电话(95568)申请中止网银服务,或到营业网点修改网银密码或更换安全工具,在上述一项或多项措施完成之前银行按已接收的指令所形成的结果由客户自行承担,客户同意不提出异议或任何赔偿要求。银行在接到客户前述申请后,银行应立即为客户更换数字证书或重置密码,以防止客户损失的扩大;但在上述手续办妥之前银行已接收的指令所形成的结果由客户自行承担。

    4、银行通过银行网站(www.cmbc.com.cn)、网银系统发布网上银行服务下任何涉及通知内容的,自发布之日起视为送达;涉及本协议修改的,自发布之日起本协议自动修改。客户应及时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因客户使用不当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客户应密切关注银行通过银行发布的公告、通知和提示,及时阅读其内容,配合银行的管理工作。

    5、客户通过网上银行办理的各项业务,客户应按有关金融规章和银行业务规定交纳手续费、汇费等相关业务费用,客户在此授权银行从其账户中自行扣收。客户申请开通、维持和使用网上银行的服务费用按银行公布及不时调整的收费费率表执行,银行调整费率表时应按本协议第九条第1款执行,该等调整对调整前已完成的业务不具有溯及力。

    七、银行责任的免除与限制

    1、客户使用网上银行时,如非银行过错而发生的数据电文错误或者对客户指令识别、处理或执行错误时,银行对因该项错误的发生所导致的损失和其他不利后果不承担责任;但银行可在客户处理时对客户提供必要的协助。

    2、对于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战争、自然灾害、电力供应中断、火灾、地震等)、意外事件或银行无法控制的其他情况,导致银行无法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给客户造成的损失,银行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不承担或承担部分责任。

    3、若发生银行对于合法有效的客户指令识别错误或执行错误,则客户须在知道或应当知道错误发生后于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银行并尽力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银行应尽快调查处理并在合理可行的范围内采取补救措施,对于因银行/网上银行系统错误而造成的客户直接财产损失银行应按适用的规则予以赔偿,但对于任何间接损失、履行利益、后果性损害、非财产损害、银行于错误发生时不可预见的损失以及因客户未能及时通知或及时采取措施而导致扩大的损失,银行不承担责任。

    八、协议的变更及终止

    1、除双方另有约定外,银行进行网上银行系统升级、服务变更(包括但不限于调整服务费率表)或修改本协议时,可以通过银行网站、网上银行系统公告客户。若客户不同意上述变更,有权以书面或其他银行许可方式通知银行终止本协议;如客户在银行公告之日后继续使用网上银行,视为客户已接受上述变更,相关条款根据该等变更而自动作相应修改,双方无须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2、除本条第1款所述情况外,若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服务协议规定,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本协议在网上银行服务由银行终止后自动终止。

    3、本协议的终止不影响已发生业务下的权利义务关系。

    九、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以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部门规章与命令和有关国内行业惯例。在本协议项下发生的相关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由银行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十、协议生效的时间及条件

    本协议经客户在《中国民生银行个人网上银行申请表》书面确认同意或在网银系统中确认同意(两者不一致时以较早的为准)并经银行认可后成立并发生法律效力。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本协议的约定而被终止,否则本协议持续有效。若在本协议生效之前本协议双方已签订网上银行服务协议,则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本协议自动取代该协议。

   在客户确认同意本协议之前,银行已通过各种途径就本协议的条款和内容向客户做了详细解释和说明,客户已认真阅读本协议并进行了其认为必要的咨询。在确信其已完全理解的情况下,客户确认其完全同意本协议的全部条款与内容(特别是但不限于本协议第七条免除与限制银行责任的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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